新加坡:一名43岁男子因涉嫌咬一名试图拘留他的警察而被捕。
他将于周五(7月26日)被起诉,同时被控危险驾驶和无证驾驶。
7月24日下午1点40分左右,这名男子开着一辆面包车,在靠近黄金地段的爪哇道被拦下接受检查。
然而,警方在一份媒体新闻稿中表示,他以“危险的方式”加速,然后在Sims Way和Geylang Road的交界处停下车,步行逃跑。
警察追上了他,并成功地在洛龙格朗拦住了他。
“当警察试图拘留这名男子时,他咬了其中一名警察的左前臂,”警方说。“尽管他受伤了,警察还是设法制服了他,并和另一名警察一起逮捕了他。”
被咬伤的35岁警官左前臂有撕裂伤。警方称,他被送往医院,随后休了三天病假出院。
交通警察高级助理处长陈志强说:“这名司机公然无视法律,攻击和伤害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他在没有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危险驾驶,危及所有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将承担自己行为的全部后果,并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理。”
警方表示,他们绝不容忍针对警察的暴力行为。
他说:“交通警察亦十分重视以危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方式驾驶的人士。”那些选择藐视交通法规的司机将被坚决处理。”警方补充道。
如果因故意造成伤害以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而被判有罪,该男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或鞭刑。
因危险驾驶,他将面临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最高5000新元(合37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也可处以最高3年监禁、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