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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21:00

635名公司董事因未缴纳公积金而被禁止离境

沙阿拉姆——雇员公积金(EPF)对玩忽职守的公司董事采取了坚决行动,在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向移民局提交了635名董事的名单。

对未能履行向雇员缴纳供款义务的董事实行旅行限制,并禁止他们离开马来西亚,直到他们按照1991年《公积金法》第39条的规定结清未缴的公积金。

EPF在一份声明中强调,截至2024年6月,有13,820名雇主,包括在职和被取消的雇主,占在EPF注册的685,399名雇主的2.02%,没有按法律要求支付雇员的供款。

由于这些未缴纳的捐款,12787名公司董事被禁止离开马来西亚,突显了公积金局保护员工权利的承诺。

EPF首席运营官Sazaliza Zainuddin强调了雇主履行其法律义务的重要性,即根据EPF法案第43(1)条的要求,每月及时向雇员缴纳供款。

他说:“未能及时缴付公积金供款是一项严重罪行,公积金局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法律补救措施,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以保障雇员的权益。”

公积金局的打击措施不仅包括旅行禁令,还包括法律行动。

在2024年上半年,公积金局对公司董事提起了1932起民事诉讼,并对拖欠供款的雇主提起了2200起刑事诉讼。

为保障会员的权益,公积金局建议会员定期透过“KWSP i-Akaun”应用程式查询他们的公积金帐户,以确保他们的供款已准确及及时入账。

如发现任何不符之处,鼓励会员立即与雇主联络,或透过雇员公积金局网站或雇员公积金局联络管理中心(电话:03- 89226000)向雇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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