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最高法院周四裁定,纽约州宪法修正案草案将扩大对LGBTQ和孕妇的非歧视保护,该修正案将于11月提交选民投票。
纽约州上诉法院的裁决确认了6月份的一项裁决,允许将该修正案提交选民批准,此前纽约州北部的一名法官在5月份否决了该修正案。周四,法官驳回了州议会共和党成员马乔里·伯恩斯(R)的上诉,“理由是没有直接涉及实质性的宪法问题。”
伯恩斯没有立即回复记者的置评请求。纽约州共和党主席埃德·考克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院拒绝上诉是错误的,并称拟议的修正案“彻底背离了常识”。该修正案将以1号提案的形式出现在11月的投票中。
考克斯说:“我相信选民——如果他们被告知真相——将会断然拒绝1号提案。”
考克斯在他的声明中声称,修正案将赋予非公民在选举中投票的权利,并允许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获得性别确认医疗服务——包括很少向18岁以下的变性青年推荐的手术。纽约州的共和党人也使用了类似的恐吓策略来动摇选民反对该修正案,而民主党人则希望以此来保护该州的堕胎权。
虽然投票问题不会明确保护堕胎在纽约的权利,但它会防止一个人因堕胎而受到歧视。在纽约,堕胎自1970年以来一直是合法的,而且不被视为受到威胁。在纽约,个人已经受到保护,不因包括堕胎在内的生殖保健决定而受到就业歧视。
纽约宪法目前禁止基于种族、肤色、信仰和宗教的歧视。这项修正案被支持者称为“平等权利修正案”,它将明确禁止基于一个人的“种族、国籍、年龄、残疾和性别——包括他们的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怀孕、怀孕结果、生殖保健和自主权”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