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月27日,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警告科技公司,如果他们想继续在马来西亚经营,就必须遵守政府的许可制度。
在他发表声明的前一天,一个科技公司联盟向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Anwar Ibrahim)发表了一封公开信的最新版本,敦促政府重新考虑其有争议的许可制度。
新框架将要求拥有超过800万用户的社交媒体和消息平台获得年度运营许可证,不合规可能导致高达50万令吉(11.5万美元)的罚款。
亚洲互联网联盟(AIC)是一个为解决公共政策问题和促进亚太地区互联网经济发展而成立的行业协会,该协会表示,该制度将阻碍创新,并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AIC表示:“由于合规的复杂性和成本,它将阻碍正在进行的投资,并阻止未来的投资。”AIC的成员包括meta、谷歌、亚马逊和苹果。
马来西亚独立新闻中心(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等民间社会组织也批评拟议中的政权可能会扼杀言论自由和对政府的批评。
法赫米周二在雪邦举行的原住民发展活动间隙回应了这些评论,他强调,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制度不会拖延。
“他们是科技巨头,但我们的法律更大。因此,如果他们想在马来西亚经营,他们必须尊重并遵守我们的法律。”
这位部长指出,英国和法国最近的例子重申了马来西亚政府加强对科技公司监管的决定。
在英国,社交媒体上关于移民的错误信息在7月和8月引发了广泛的骚乱和骚乱,而通讯应用Telegram的创始人帕维尔·杜罗夫(Pavel Durov)上周六在法国被捕,这是对这款流行的加密通讯应用上的儿童色情和贩毒活动进行调查的一部分。
法米表示,对杜罗夫的指控涉及“许多我们担心的事情——也就是说,已经转移到社交媒体上的犯罪行为”。
当中央通讯社询问政府是否考虑过科技公司拒绝遵守并撤出马来西亚的最坏情况时,法赫米表示,他的部门已经“研究了所有方面”。
他补充说,他7月底在新加坡与科技公司就许可制度举行的会议是“积极的”,因为他们准备讨论这个问题。
他说:“我们将继续讨论……马来西亚政府非常愿意举行讨论,考虑他们的观点。”
在最新版本的信函中,AIC表示,“在没有明确路线图或充分行业参与的情况下”引入许可制度,可能会破坏依赖创新、灵活性和开放性的生态系统的稳定。
报告称:“缺乏这些关键的讨论,在行业中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义务的范围,以及这些平台究竟要签署什么。”
AIC对该制度的几个方面表示担忧,包括持牌服务提供商代表的刑事责任,以及该制度生效前5个月的合规宽限期“不够”。
它还引发了对严格的内容审核义务的担忧,例如要求宗教内容必须事先得到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部的批准。
法赫米指出,AIC发布了三个版本的信函,所有版本都由中央通讯社审阅。
第一个版本于上周五发布,包含了所有17个成员国的标志,并表示许可制度对该行业“不可行”。
其成员之一的地区性超级应用程序Grab随后发表声明,与这封信保持距离,称拟议的监管不会影响其运营。
Grab专注于叫车和送餐,因此不会被归类为需要获得许可的平台。
AIC随后在周一发布了第二份信函,其中只有6家公司的标识被称为“适用代表”。第三个版本也是在周一发布的,没有任何公司标志。
第二版和第三版也省略了许可制度“不可行”的部分。
在周二发布的一份声明中,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表示,它“一直在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包括服务提供商、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执法机构。”
它补充说:“MCMC将进行公众调查,征求所有相关方的反馈,以确保最终框架公平、有效,并反映行业和公众的需求。”
法赫米表示,MCMC曾在5月与AIC代表会面,讨论伊朗政权,而AIC曾多次要求给予更多时间作出回应,直到上周五这封公开信发表。
“很明显,AIC并不代表所有的平台;他补充说,他仍然认为科技公司对有关该制度的讨论做出了积极回应。
法赫米承认,AIC发布了多个版本的公开信是“奇怪的”,而Grab表示未就公开信征求其意见的声明让事情变得“尴尬”。
尽管如此,法赫米表示,他将继续采取“开放”态度,让AIC和任何其他公司有机会会面,并就许可制度发表意见。
“仍有讨论的余地,”他说。
“马来西亚政府的立场仍然是,必须对社交媒体平台和消息应用程序实施监管框架,以确保马来西亚公民,特别是儿童和家庭拥有更安全的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