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周五(8月30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从10月1日起,对因错过电子道路收费(ERP)而产生10新元行政费用的驾驶者,将有五天的宽限期。
目前,如果一个驾车者在通过一个门架时没有支付ERP费用,他们将在几天内收到一封信,要求他们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和10新元(7.70美元)的行政费用。
交通部长Chee Hong达星期五对记者说,减免收费对各方来说是“双赢”。
“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因为对陆航来说,我们既节省了麻烦,又提高了生产力。我们不需要为驾车者处理和发送信件。”
“当然,我想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欢迎免除这笔管理费。”
自1998年ERP系统启动以来,10新元的行政费用一直存在。
他说,每年约有50万封这样的信件寄出,所收取的行政费用约为500万元。
他补充说,虽然交通局不会收取每年约500万新元的费用,但这仍然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他说:“事实上,我们更愿意一开始就不承担寄信的费用,而能把我们现有的资源、时间和人力,集中在其他重要的工作范畴。”
“这对政府部门有好处,对我们的公民和企业也有好处,”他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