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6月,三名新加坡武装部队(SAF)准尉因在公共场所打架扰乱治安而陷入法律困境。
巡警吴志伟,41岁,是二级准尉,第三级准尉凯文·尼古拉斯·西蒙,34岁,和唐志达,43岁,被控于6月28日晚8点左右在文乐道the Chevrons娱乐俱乐部的Aviary KTV犯下罪行。
9月27日,他们分别被控聚众斗殴。
9月30日,国防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加坡武装部队已经知晓此案。
国防部发言人补充说:“(国防部)和新加坡武装部队将考虑在法庭诉讼结束后对他们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由于法庭程序仍在进行中,国防部和南非武装部队目前无法对此案进一步置评。
“新加坡武装部队要求其服务人员保持高标准的纪律和诚信。犯罪的军人将依法处理。”
三人预计将于11月8日认罪。
如犯聚众斗殴罪或在公众地方打架扰乱治安,违法者可被判入狱最高一年及罚款最高5,000元。
本文最初发表于《海峡时报》。复制需获得许可。
新加坡法院新加坡刑事打击公害 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