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尽管怀疑儿时的朋友可能从非法活动中获得资金,Brandon Phua Zhi Wen还是同意帮助他,总共提取了4万新元现金。
周二(12月26日),这位36岁的新加坡人被判处19个月零8周的监禁,并罚款1000新元。
Phua承认了两项交通指控,两项获取被认为是犯罪行为收益的财产的指控,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指控。
他还被取消了8年的驾驶资格。
在宣判时还考虑了另外三项类似的指控。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自雇人士,经营数间注册业务,涉及海鲜供应、销售汽车及外汇兑换。
在2018年5月之前的某个时候,普华的童年好友赖振东(Lai振东)请求他帮助从赖振东所谓的客户那里获得资金。
然后,普阿把钱取出来,交给赖。
他同意并允许Lai将资金转入Phua的银行账户,其中包括华侨银行的一个公司账户,而Phua是该公司的唯一董事和大股东。
尽管他知道赖的商业活动是非法的,并怀疑赖协助他人转移资金以逃避纳税,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他还知道,赖之前曾通过向他人支付ATM卡和密码的方式,从他们那里“租用”银行账户。